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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代办纳税人公司-如何认定一般纳税人

2024-07-27 03:00:01 6650次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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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纳税人的认定

一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

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(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,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)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

性单位。

二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特点

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,可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,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,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,不得抵扣进项税额,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被浏览过 10457417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天津合安会计师事务所(ID:964041) 技术支持:孙翠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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